普陀区天主教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
发布时间:2018-07-01 15:40:38

2018年6月24日,普陀区天主教爱国会,怒江路圣母圣心堂堂务管理委员会在怒江路圣母圣心堂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原条例施行以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维护了宗教界合法权益,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余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宗教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中国宗教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课题,尤其是随着国际风云的变幻,宗教事务与国家安全、社会和谐、人际和睦的关系日益密切。这些都迫切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条例,使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主要在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同时,规范了宗教界财务管理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理顺了中国宗教事务中亟待解决、急需厘清的关系,如宗教界与政府、宗教活动与社会公共安全、宗教弘传与国家意识形态、宗教教育与国民教育体系等多方面的关系。

当前,认真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广大神长教友的当务之急。通过学习和贯彻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将进一步引导广大神长教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普陀区天主教爱国会 汪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