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准确把握内涵,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能力,上海市天主教爱国会于8月28日、9月4日分别组织市、区天主教爱国会主任及全体驻会人员开展《办法》专题学习。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天主教处二级调研员金祖锐出席并讲话。上海市天主教爱国会主任陆钦明主持学习会。
上海市天主教爱国会办公室主任张志坚带领大家一同学习了《办法》,对《办法》的必要性、制定《办法》的过程以及新增加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导读。《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机制,增设管理组织、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办法》的制定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神长教友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和迫切需要,对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金祖锐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二是要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拓展《办法》学习宣传的普及面,帮助神长教友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协助堂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天主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动《办法》在天主教活动场所落地落实。
学习会上,驻会人员陈琳及许蓓蕾分享了在6月19日-7月1日参加的上海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的学习体会。(上海市天主教爱国会)